姓名:翟志龙
执业机构:河北方静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030100115418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212号
联系方式:(0311)86752120;13932132054
E-mail:zzl12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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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翟志龙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长期担任部队的法律顾问,从事法律教学和安全保卫工作;2000年转业; 2002年初辞职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河北方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从一名军人到一名律师,岗位和工作内容都变了,但他要求自己,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能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
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他恪守“以扎实、娴熟的业务技能提供优质服务,以良好的政治素质树立文明律师形象”的职业信条,仗义直言,争为人先,在执业活动尤其是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中积极开拓,肩挑维护法律尊严、谋求社会公正的重任,法苑春秋中默默奉献着自己的心血和青春。
执业以来,,他两次荣立三等功,先后荣获石家庄市“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杰出青年卫士”、“十佳律师”、石家庄市“五四青年奖章”、河北省“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全市律师队伍建设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翟志龙同志是石家庄市青联委员,石家庄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维权专门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青年专家法律服务团”成员, 石家庄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主持律师,“两刊一网”(《中国律师》、《律师时代》、《中国律师网》)驻石家庄市的地区事务代表,《法律与生活》杂志在河北省唯一特聘律师,维权365网站石家庄分站站长,中法网等著名法律网站的特约签约咨询律师。
业务专长:翟志龙律师研习法律数十载,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对当前广为发生的债务纠纷、医患纠纷、房地产纠纷、劳资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交通事故等领域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付诸实践,取得了可喜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翟志龙律师对民事诉讼和强制执行有独到的法律见解,谙熟法律程序和当事人涉诉心理,灵活机动,注重个案操作,讲求实效,抓住每个微妙时机,能够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以确保债权的最终实现,最大程度地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通过谈判、清收方案设计和诉前财产尽职调查、申请财产保全、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等手段的实务运作,已为客户挽回数千万元损失并得到客户肯定。
同时大胆涉足了金融、电子商务、物业、国际贸易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讼事务。在长期司法实践中,翟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并能够灵活地运用法律,尤其是与企业相关的劳动人事、供应生产、销售流通、不正当竞争、政府管理及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改制重组和清算破产等领域,能够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并最大程度地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翟律师现行的服务方向主要是为企业防范风险、减小损失和良好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让企业远离诉讼。严谨踏实、诚实信用、有求必应是翟律师的庄重承诺。
先进事迹:翟志龙同志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注意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个党员律师,他认为不仅要学好党的理论,还要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上精益求精,并用专业理论作指导,努力创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的工作业绩,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他在接待当事人时从不因事小而不为,也不因无利而不接,只要当事人咨询或委托代理,他能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解答,用心代理。
为了报答党和部队的培养教育,回报社会,更好地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05年6月,他主动要求到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值班, 在这里他用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自己喜爱的工作中,把法律援助的职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为老百姓办实事、排忧解难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开拓创新,最大限度地发挥着自己的潜能。一年多来,他接听电话上千个,接待来访群众百余人,条条有记录,件件有回复,群众无一不满意。
2004年初,当得知河北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拟成立河北政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门为"4050"人员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职业介绍和就业援助时,他主动提出担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义务为这些人员提供法律援助。2005年春节前夕,当《燕赵都市报》要征集100名法律工作人员为农民工讨要工资提供法律援助时,他又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在互联网刚刚普及的时候,他就考虑如何利用网络这个平台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服务。为此,他自学了电脑知识,由他牵头在律师事务所内建成了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他还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网站,长期开展网上法律服务活动,不为名,不为利。
2003年,他代理一名50多岁的女工工伤赔偿一案,使一起长达数年的上访案件得到执行;2004年,他代理石家庄电焊机厂的六名女工劳动纠纷一案,得到了市工会及当事人的高度称赞;2005年,他为一名四川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当事人异常感激,为司法局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2006,他为震惊全国的马英豪"二次辗轧"案的受害人武志身的父母提供了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伸张了正义;2007年,他成功代理了全国首例人工授精出错案……
《中央电视台》、《东方电视台》、《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石家庄日报》、《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等各大媒体都曾报道过他代理的案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当事人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他热爱写作,在本已微少的业余时间里坚持写作,其文章时时见诸报端。他的文章《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法律援助》在刚刚结束的第二届全国律师博客大赛中获得亚军,为我省律师争得了荣誉。
做一名好律师,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诚信律师,这是翟志龙律师光荣的职业理想。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将会一如既往地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无怨无悔地为正义事业贡献力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省会"首善之区"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术成就:他在本已微少的业余时间里坚持写作,现为《方圆》杂志、《河北法制报》、《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中国农村科技》、《物资信息报》、中法网电子杂志等多家媒体的特约撰稿人,短短几年,在各类报刊上发表了《当我们遭遇购房陷阱……》、《"网婚"其实很危险》、《医院"男女患者混住"该当何论》、《情可原之,法必责之》、《谁来拯救青蛙》《从佘祥林案谈起……》、《圆明园不容再摧残》、《浅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对就业歧视者说“不”》、《彰显刑事审判人文精神》、《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法律援助》等学术论文几十篇。
律师格言:宁鸣而死,不默而生